移植肝臟
今閱報得知國外有一人死後其肝臟被同時移植至一大人一小孩的身上。
報導稱讚那被移植的大人充滿愛心,因他肯與那小孩分享移植的肝臟。
然則,我卻認為這不是有沒有愛心的問題。
據旁述的資料稱,一般來說肝臟是不需要移植整個的,即使移植的肝臟整個是完好無缺,也會在移植過程中割除了一點。對於小孩,更因大小問題,只需要一點兒就夠了;一個成人的肝臟可同時移植給八個嬰兒。
這,問題就來了!為什麼之前一直未嘗聽聞把肝臟同時移植給三數人呢?
可以了解,要同時移植給數人的手術風險會增加,而且醫院的人手未必足夠。但在此浪費了的肝臟卻很可惜。
但如果有足夠的人手卻因被移植者不同意分享而浪費了就很可悲了。
看報導稱,該地現行的是要被移植者同意才可分享肝臟予其他有需要的人。這很滑稽!這個肝臟又不是指定要移植給某某人的,被移植者只是剛好排隊排到了才有機會接受移植。
為什麼是由排隊的人決定要否讓一同排隊的人一起接受呢?而不是由設立這條隊的人決定呢?
就像去茶樓喝茶,人多時要輪籌。你選擇搭枱的自然快點有位,你不想搭枱的就慢慢等吧。決定給不給你枱的是茶樓,而不是輪籌的人。
所以,決定給不給你肝臟的應該是醫院,而不是等候移植的人。你願意和別人分享的,就可以快點接受移植,不願意的就慢慢等吧,讓願意的先接受移植。
願意分享這是應份的,這根本不是有沒有愛心的問題。
